在浙江杭州1日舉行的追授蔣春堯同志榮譽稱號命名表彰大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追授蔣春堯同志“全國模范檢察官”稱號,中共浙江省委追授蔣春堯“浙江省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
蔣春堯同志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檢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2021年10月19日晚,因連續(xù)加班過度疲勞,蔣春堯同志突發(fā)急性昏迷,經(jīng)搶救無效因公犧牲,時年56歲。
蔣春堯同志從檢30年來,始終扎根檢察辦案一線,參與指導和辦理各類案件2900余件,無一錯案。特別是擔任杭州市網(wǎng)貸風險處置專班打擊工作組副組長三年多時間里,他成功督導辦理了130余件重大網(wǎng)貸平臺類非法集資案件。他參與推動實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被最高檢推廣,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予以吸收。此外,他還先后培養(yǎng)出8名全國、浙江省檢察業(yè)務標兵和能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號召全體檢察人員,要以蔣春堯同志為榜樣,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推進檢察機關“質量建設年”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質效,以高質量的檢察能動履職服務保障經(jīng)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為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