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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13歲男孩殺害女童案開庭,未露面的被告父母行蹤成謎:市內住所無人,老家大棚代管,知情人稱藏身親戚家

2020-05-12 07:12:49 來源:津云鋒聲 作者: 侯沐偉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母親節(jié)的前一天,賀美玲終于等來了女兒琪琪被13歲男孩殺害一案的民事訴訟開庭。

距離琪琪被害已經過去202天,但賀美玲沒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盼著能在法庭上見一面兇手父母長什么樣子的愿望還是落空了——13歲男孩蔡某的父母均未到庭,亦未聘請代理律師。

望著對面空無一人的被告席,法庭上的賀美玲感到憤怒和錯愕,與之相伴的,是近7個月來失去女兒帶來的長久痛苦。無論這場民事訴訟的結果如何,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已經被徹底改變。

另一方面,蔡某父母既未道歉也未出席庭審的態(tài)度和行為,引起了更廣范圍的質疑。這一家人,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生活狀態(tài)?

庭審后憤怒的母親:就那么害怕露面嗎?

5月9日上午,這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被推遲了近3個月的庭審在被小雨籠罩的大連市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因殺害琪琪的蔡某在作案時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yǎng),本次為民事訴訟開庭。琪琪的父母、原告賀美玲和王久章在本案中的訴求,主要是經濟賠償和希望被告賠禮道歉。

大連13歲男孩殺害女童案開庭,未露面的被告父母行蹤成謎:市內住所無人,老家大棚代管,知情人稱藏身親戚家

庭審當天

據原告代理律師、北京田郭律師事務所律師田參軍介紹,原告方提出的索賠金額主要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恤金、家屬處理后事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幾方面,總金額約在140萬到150萬之間。

田參軍律師向記者介紹:“此前法院的傳票應該是由被告人拒簽了,或者他們接到了傳票卻故意不到場。在正式開庭前,法庭等待了被告20分鐘,法庭上蔡某某的親屬沒有出現,也沒有委托代理人,故而法庭進行了缺席審理,這符合法定程序。由于對方沒有到場,因此質證環(huán)節(jié)由法官進行了審查,辯論環(huán)節(jié)也因此省略了,也沒有進行法庭調解,庭審全過程共持續(xù)了近一個小時。”

庭審結束后,賀美玲的情緒較為激動,她對被告無一人到場的結果非常憤怒:“我在庭審時說,兇手蔡某一家人太沒有人性了,我孩子死了他們都沒到場,連最起碼的道歉都沒道歉,他們就那么害怕露面嗎?是怕我打他們還是罵他們?真是最起碼的道德都沒做到。如果法庭沒有給出一個公平的結果,我會選擇繼續(xù)上訴。”

田參軍律師表示,審理結果可能很快會出來。

在庭審前夕,賀美玲和王久章夫婦還向記者透露了一件令他們和家人感到不解的事:“開庭的前兩天,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把我們叫過去,告訴我們本案不公開審理。自4月21日法院告知我們5月7日將會開庭后,他們從未告訴過我們這個案子的審理方式會是不公開審理,只說過因疫情原因限制家屬人數。”

賀美玲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大連市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5月7日記錄的對答記錄,其中關于審理方式,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如此表示:“根據市中院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庭審的工作要求,庭審時不允許旁聽,因本案被害人及其中一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且案涉侵權事實中涉及性侵等內容,涉及個人隱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4條的規(guī)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議,本案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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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前兩天法院提出不公開審理

賀美玲介紹道,5月7日自己才首次得知這一消息,自己和家人均不同意不公開審理,但法院未改變審理方式。

“原本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對我們說2月份進行網上開庭,但我們因為堅持想要公開審理,就沒有同意。但現在這樣,我覺得其實和網上開庭也沒什么區(qū)別了,那為啥還拖到現在才開呢?”琪琪的舅舅賀先生對此很不理解。

被毀掉生活的一家:無心工作的夫妻和仍然停放在殯儀館的女兒

王久章、賀美玲夫婦老家在內蒙古,婚后不久,兩人來到大連打拼,至今已經十七個年頭。兒子出生后,夫妻倆于2007年買下了現在居住的房子,又過了一年,琪琪出生。最近這三四年來,由于家里兩個孩子日常所需的開支日增,夫妻倆便租下了小區(qū)內距離家一二百米的樓底小房,開起了一家名為“好運來”的蔬菜水果店。賀美玲的生活也從此前的一心帶孩子,變成了一邊進貨、看攤,一邊照顧孩子的節(jié)奏。

賀美玲回憶琪琪還在時的四口之家,感嘆雖然遠談不上富裕,卻很知足。琪琪喜歡畫畫,夫妻倆便省吃儉用,從并不寬裕的經濟收入中擠出一部分開支,給琪琪報了美術班。琪琪也十分爭氣,床頭貼滿了這幾年間獲得的獎狀。

琪琪遇害后,夫妻二人受到的打擊很大,他們無法堅持繼續(xù)開店,小店關閉了一段時間后,由琪琪的舅舅幫著打理。“我家的店距離案發(fā)現場就步行一分鐘的距離,出了店拐角就是琪琪的遺像和蠟燭,我們夫妻實在沒辦法繼續(xù)在店里工作了”賀美玲說道。

在琪琪遇害后的這段日子里,賀美玲完全沒有心情繼續(xù)工作,一心投入到為女兒討回公道的漫長路程中,據她回憶,自己7個月里瘦了很多,最嚴重的時候,比之前瘦了十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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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美玲坐在琪琪的床上

琪琪的父親王久章也因為沉重的心情無法經營水果店,他忘不了案發(fā)當天下午,就在琪琪一家驚慌地找琪琪時,蔡某去水果店問他 “琪琪找到了嗎?”的一幕,也不愿意回想起那天在草叢的發(fā)現琪琪遺體的場景。大半年來,王久章只偶爾操起自己很多年前初到大連時的老本行,到工地駕駛挖掘機賺錢補貼家里日漸困難的經濟狀況。

王久章的手機屏幕至今仍然是他和女兒琪琪的合影,記者將開庭當晚王久章的照片與琪琪去世后3天時記者拍下的照片相對比,發(fā)現他的頭發(fā)在這7個月里已經明顯地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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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琪的父親王久章(左圖攝于2019年10月23日,右圖攝于2020年5月9日)

更讓夫妻倆憂心的,是即將中考的兒子因為妹妹遇害一事受到打擊,無法專心學習,成績出現大幅下降。“琪琪的哥哥今年初三,馬上要中考了。他很愛妹妹,兩個人感情特別好,經常一起玩,吃東西都會主動分享。琪琪遇害后,她的哥哥忙前忙后幫著找妹妹,當天就知道了琪琪去世的消息,他當時很激動,此后一兩周都沒有去上學。”賀美玲回憶道,“因為妹妹遇害的事,兒子受了很大刺激,根本沒辦法專心學習,再加上因為疫情原因今年的學習壓力和困難原本就大,他如今的學習成績比之前差了很大一截。”

賀美玲介紹說,兒子是內向的性格,很感謝兒子學校的老師和同學,都很關心他,也從不主動提起琪琪的事情。庭審當天,為了怕刺激到兒子,夫妻倆沒有讓兒子一起來到庭審現場。

“蔡某把我們一家的生活都毀了。”賀美玲說道。

記者觀察到,夫妻倆和琪琪的臥室與琪琪剛遇害時幾乎沒有變化,不僅墻上的獎狀和房間的布局如故,甚至連床頭的擺件和床具也都沒有變化。賀美玲表示,夫妻倆故意不去改變琪琪生前待過的地方,“墻上的獎狀我是不會摘下來的,琪琪的東西也基本都沒變化,我經常會在琪琪的床上躺著,想她。”

由于經濟條件有限,本次民事訴訟的兩萬多元訴訟費,賀美玲是找親戚和朋友借的。賀美玲說,她很感謝親友的幫助,希望能夠在琪琪入土前還女兒一個公道,讓她瞑目。

目前,琪琪的遺體仍然暫時停放在殯儀館中。“其實親朋好友都勸我先送琪琪走,先進行火化,但我自己還是無法解開這個心結。我希望至少能等到這場民事訴訟的裁決出來以后再做這件事,到時候我也可以對琪琪說‘女兒,媽媽盡力了。’”賀美玲說道。

刑偵過程的這些疑點 至今仍令女孩家屬不解

從2019年10月20日案發(fā)起至今已經過去了近7個月,13歲的蔡某殺害琪琪的詳細案情逐漸清晰,但仍存在一些令琪琪的家屬感到懷疑的問題,至今沒有得到令人信服的回應。

賀美玲回憶道,去年10月24日大連公安第一次發(fā)布警情通報,25日公安局給他們看過了尸檢報告,但沒有讓他們取走或備份。至此,蔡某犯罪的事實和琪琪的死因已經明確,賀美玲和家人此后關于案情最大的疑問,是蔡某的母親莊某某和父親蔡某某是否參與了包庇兒子的工作。警方對她的說法是,這起案件是由蔡某獨立進行的,與其父母無關,但時至今日,警方對此并未進行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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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fā)后大連公安警情通報

首先引起賀美玲懷疑的,是琪琪遇害的具體時間。琪琪最后一次出現在監(jiān)控視頻中是案發(fā)當日的15:22,地點是距離案發(fā)現場大約50米、距離夫妻倆所開水果店大約150米的小區(qū)內一個路口,這也是活著的琪琪出現在監(jiān)控中的最后一段錄像。此后的行兇時間,則來自蔡某接受警方審訊時的口述。“警方告訴我們,蔡某自白稱殺害琪琪的時間是下午15:28,距離琪琪最后出現在監(jiān)控視頻中有6分鐘。我覺得加上琪琪走到案發(fā)現場的時間,這個殺人的時間也太快了。”賀美玲說道,“我們從警方處得知,蔡某口述的拋尸時間是15:58。警方給我們看的監(jiān)控錄像顯示,16:01時,蔡某的父親蔡某某回家送飯,并于5分鐘后離開,蔡某的母親莊某某于16:30回家。從蔡某供述的殺人事件上來看,他應該沒時間清理現場血跡。對此,我想問他的父親和母親回家后沒看到家里的血跡嗎?沒有對他進行詢問嗎?蔡某父親來了又匆匆走了,是否是為了撇清自己?這幾分鐘里究竟有沒有和他的兒子進行交流?”

在警方的通報中,當日23時許,警方在走訪調查中發(fā)現了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這與賀美玲印象中到達案發(fā)現場的時間相一致,她這樣回憶當時蔡某家中的情景:“我們和警方到蔡某家中時,蔡某還在寫作業(yè),他媽媽則是在打掃衛(wèi)生,房間紙簍的垃圾袋是新?lián)Q的,里面只留了一團紙,這可以說明,至少案發(fā)現場曾經被清理過。”

對于上述疑問,賀美玲表示警方沒有回應過自己和家人的疑問,而只是把蔡某單獨作案、未得到父母協(xié)助的結論告知了他們。賀美玲曾要求警方提供完整的監(jiān)控錄像,至今未獲得允可。

賀美玲一家曾就上述警方在刑偵過程中的種種疑點向信訪部門投訴,希望大連警方能夠出示蔡某父母沒有參與此案更加令人信服的證據。

據田參軍律師介紹,截至開庭當日,對上述投訴警方沒有正式答復。對于家屬質疑的問題,田參軍律師認為這需要另案舉證。

時至今日再回憶起案發(fā)時的細節(jié),賀美玲的情緒比案發(fā)后不久時穩(wěn)定了一些,她說道,如果調查確實能證明蔡某的父母沒有參與作案,自己和丈夫也就認了,并不會對沒有犯案的人咬住不放。但種種疑點并未得到合理解釋,始終是放不下心里的這道坎兒。

蔡某的父母,究竟去了哪里?

原本期待著在5月9日的庭審上“看看蔡某父母到底是個什么態(tài)度”的賀美玲夫婦,又一次失望了,隨著而來的,則是賀美玲夫婦被對方這種態(tài)度所激起的新的不滿。庭審結束后,賀美玲多次表露出自己永遠都不會原諒蔡某和其父母的態(tài)度,“太可恨了,我女兒被殺了而兇手的父母連面都不愿意露,(蔡某一家)已經沒有人性、沒有道德了。”

琪琪的多位親屬在庭審前告訴記者,自從琪琪遇害以來,蔡某的父母似乎只在案發(fā)當夜配合警方調查時出現過,而在此后的時間里則仿佛“蒸發(fā)”了一樣。琪琪的舅舅在庭審前對記者說,從這7個月來對方“玩消失”的情況來看,他對蔡某父母庭審時不到場其實已經有了一定的心理準備。

記者在案發(fā)現場蔡家的大門上發(fā)現了落款時間為“2020年1月6日”的兩張由大連市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送來的傳票,時隔4個多月,這兩張傳票仍然張貼在蔡家大門上,已經有些褶皺。蔡家的門前還掛著由平安銀行向蔡某父親蔡某某發(fā)出的《個人貸款還款敦促函》,內容寫著“賬戶余額不足,未能覆蓋月供本息”。種種跡象似乎也從側面印證了蔡某父母自蔡某行兇后,決心“躲起來”的態(tài)度。

大連13歲男孩殺害女童案開庭,未露面的被告父母行蹤成謎:市內住所無人,老家大棚代管,知情人稱藏身親戚家

蔡家大門上張貼的法院傳票

對于蔡某的父母,賀美玲和王久章如今回想起來,心中只有模糊的影子。除了平時在水果店偶爾來買貨外,賀美玲表示和蔡某一家實在沒有什么接觸。“在小區(qū)的經營了三四年水果攤,大家都混了個臉熟,來買東西時偶爾搭個話,卻連名字都不知道,真的談不上認識。”賀美玲回憶,自己曾有一次在店里和蔡某的母親莊某某聊過孩子的話題,“那是一年前左右吧,她來我們店里買水果,提起自己的孩子不好管、沒時間管,琪琪爸爸順口介紹了孩子上的托管班。但我后來得知,蔡某連1個月都沒待上就不去了,而他和琪琪年齡又有差距,在不同的班,根本沒什么交集。”

案發(fā)后的第二天,警方和社區(qū)的工作人員給蔡某家的門鎖換了鎖芯,作為案發(fā)現場的蔡家住宅被封鎖了起來。此后,據琪琪一家人所知,蔡某的父母沒有再回到過這間房子里,也從未出現在他們面前。

盡管被無視的法院傳票和銀行還款催促函顯示了蔡某父母許久未回來,但賀美玲認為,蔡某父母并不是“遠遠地”藏了起來,甚至在一些部門那里也并非“失聯(lián)”的狀態(tài)。“今年冬天的一天,我照常去案發(fā)現場給琪琪點蠟燭,聽到蔡某家中的暖氣管發(fā)出了破裂的聲音,隨后警方和社區(qū)的工作人員來到現場,他們檢視過暖氣管情況后開始打電話,但看到我在旁邊后突然就停下不打了。當時我意識到,這是在聯(lián)系蔡某父母商量如何處理突發(fā)的狀況。我和家人多方打聽,得知蔡某父母如今可能躲在其在大連的某個親戚家中,但具體在哪里、在做什么,我們無從得知。”賀美玲回憶道。

田參軍律師介紹道,法院目前已經凍結了蔡某父母名下的房產,對于其他的財產,則需要等到本次民事訴訟的結果出來后予以相應處置。對于蔡某父母名下的房產,也即案發(fā)現場的房子,賀美玲表示:“房子我肯定不要住的,我看到那個房子就會傷心。”

蔡某父親前同事:這個人性格有些“憨” 花錢大手大腳

記者輾轉聯(lián)系到蔡某父親蔡某某曾經工作過的一家餐飲店的法人周女士,她向記者介紹了她所了解的蔡某某的情況:“蔡某某于2018年9月來到我的店里工作,他以前就學過廚藝、干過廚師,來了以后一開始在后廚工作,后來轉到了大堂,在離食客不遠處的開放空間做燒烤。我對他的印象不深,就覺得他蔫蔫的,看起來不老,但走路有點一拖一拖的。”

該餐飲店的前店長王女士對曾經的同事蔡某某有印象,甚至還曾于2018-2019年間的冬天看到蔡某某的妻子帶著兒子蔡某來店里吃飯,“印象中蔡某某的兒子很高、很‘膀’(東北方言中指體格結實、壯實),和他爸爸的體貌特征有點像,蔡某某本人就是1米8的個子,體重可能超過了180斤。”

王女士回憶道,蔡某某其人有點“憨”,有些和事佬的性格,面對別人的話總是“好好好”“是是是”“行行行”這樣的回應,別人臨時讓他加班,他也就應承下來了,“蔡某某話不多,屬于內向的人,但也會參與和同事的聚餐活動什么的。他在我們這里時的工資大概一個月6000多元,但覺得他不缺錢,花錢也有些大手大腳。他不住員工宿舍,而是在大連有自己的房子,每天騎電動摩托車上班。”

據王女士介紹,蔡某某作為廚師的手藝尚可,其在2019年6月左右離職后,仍然干著老本行,自己開著燒烤攤。,后來不久就斷了聯(lián)系。

對于蔡某某的兒子殺害了小女孩,而蔡某某夫婦在事后既沒有出面道歉,也沒有出席庭審這件事,王女士表示有些“不可思議”,“由于蔡某某去年6月就離職了,我們都不知道那件案子的兇手是他的兒子,知道后覺得很不可思議。他在我們這里工作時我還覺得挺老實的呢,當然也因為他不怎么愿意主動講話,我們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兒子犯事后他躲了起來,以我所知他的性格,興許是害怕吧。”

追尋蔡某一家人:老家里有兩處櫻桃大棚,條件在村中屬中上

蔡某某的老家在距離大連市約100多公里的瓦房店市,記者來到蔡某某老家所在的瓦房店市松樹鎮(zhèn)東半拉山村夾河心屯,當地村民告訴記者,蔡某某夫婦于十五年前結婚不久就離開夾河心屯去了大連市打工,結婚后一年,他們的孩子蔡某出生,這個孩子一直在大連市生活和長大,只是逢年過節(jié)才隨父母回老家住幾天。目前,蔡家只有蔡某某六十多歲的老父老母在家。

問及蔡某某夫婦如今的行蹤,當地村民都顯得有些諱莫如深,許多村民一聽說要打聽姓蔡的人家,立刻遠遠地走開了。細問之下,村民告訴記者,蔡某某的兒子在大連市殺害11歲女童一案早已在村里人盡皆知。“屯里大約100多戶人家,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有什么事都瞞不過,蔡某某兒子犯案經媒體報道后沒幾天,屯里的人就都知道了,平時也會談論起來。就連前幾天案子開庭他家沒人到場這件事,很多村民看著新聞也都知道了。”一位村民說道。

在尋找蔡家的過程中,記者來到一間看起來較新的水泥平房,里面的廚房里一位六十歲左右的老婦人正在從水缸里舀水,聽到記者詢問蔡某某家在哪里時,她抬頭看了一眼,說了一句“不知道”,然后很快地轉身進屋。后經多名村民指出,這間水泥平房就是蔡某某家的房子,而前述的老婦人始終未再出現。

村民介紹道,蔡某某一家在村里算不上富,但條件也算中上,不是那種在老家活不下去才進城打工的情況。松樹鎮(zhèn)近年來大棚櫻桃成為一大特色,在東半拉山村,一眼望去都是栽種櫻桃的大棚。村民告訴記者,這種櫻桃大棚一個每年平均收入能達到7、8萬元,效益好時能達到十來萬元。蔡某某家共擁有兩處大棚,在大棚周圍,蔡家還置辦了用于監(jiān)控的攝像頭。同樣做大棚櫻桃的村民說,這種攝像頭主要是用于防盜,是“手頭有一些閑錢的人家會在田埂上安裝的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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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大棚

一位村民說,今年一月臨近過年時,他在村里見到蔡某某出現過一次,但沒見到他的妻子,此后由于農活忙,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就再沒有見到了,“都知道他家兒子在大連的事情,現在指定是不敢回來的,他家兩處櫻桃大棚都是鄰居幫著照料的。”

由于蔡某和父母幾乎春節(jié)時會回到屯里,平時基本不回來,夾河心屯的村民大多對三人的近況不甚了然,只知道蔡某某早年學過廚藝,后來打工基本都是做廚師,也賺了一些錢。對于蔡某的爺爺奶奶、許多村民則表示這對老夫妻“人不錯,挺熱心幫助鄰居的”。對案發(fā)至今沒有露面道歉也沒有出席庭審的蔡某某夫婦,大多數村民表示“疑惑”“不可思議”“覺得無法想象”。有的老人對記者說道:“他家小孩怎么教育的我不知道,但蔡某某這人是在村里長大的,我從小看到大,平時看他都挺好的,想不通他現在為什么會這樣,到現在還覺得怎么會有這種事。”

對過去幾年里幾乎每年只有春節(jié)期間在屯里出現一次的蔡某,一位村民的印象是:“不怎么跟村里其他孩子玩,就在家里待著,但和外人的對答看著挺正常的,甚至比他爸還強一點。”

記者來到位于大連市長興街附近的一處海鮮批發(fā)市場,據了解,蔡某的母親莊某某去年曾在這里擺海鮮干貨攤,但如今并未有人表示出對她有什么印象。一位攤主透露,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很多攤子尚未復工,也有一些攤子因疫情或年底合約到期的原因而發(fā)生了變化。

記者多次撥打蔡某某和莊某某的電話,截至發(fā)稿前,一個號碼接通后提示“正在通話中”,另一個號碼則始終沒有接通。

(注:文中部分姓名為化名)

責任編輯: 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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