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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湖南操場埋尸案”:誰泄露了舉報者信息?

2019-06-21 22:26:56 來源:中紀委網(wǎng)站、紅網(wǎng)、紅星新聞、澎湃新聞、新浪微博等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6月19日,湖南懷化新晃一中操場跑道下發(fā)現(xiàn)一具骨骸,疑為16年前失蹤的該校老師鄧某。鄧某家人稱其疑因舉報操場質量問題被殺,而工程負責人系時任校長外甥杜某。最新消息,杜某承認殺人并埋尸操場,而時任校長黃某已被控制。

一起“驚天命案”16年后終于重見天日,受害者的遺體就埋在每天有無數(shù)學生來往走過的學校操場下,令眾多“吃瓜群眾”毛骨悚然,在事發(fā)學校的網(wǎng)絡論壇中,多人表示“想想都后怕”、“以后讓學生還怎么敢在操場上活動?”......

案件曝光后,迅速引起輿論強勢關注。當年究竟是誰泄露了舉報人的信息?案件中僅僅是校長和外甥操作的?背后有沒有更大的人物?為何16年遲遲不能破案?圍繞此案尚有多個疑問待解。

一問:時任校長在案件中起啥作用?

據(jù)鄧某的兒子稱,父親2003年1月22日失蹤前,工地上有一個多月沒有推土,但偏偏在1月23號推土機在工地上推了二十多分鐘的土。被推土機推過的地方有兩個坑,家屬懷疑這其中就是掩埋鄧某的地方。而據(jù)澎湃新聞報道表示,在死者失蹤次日早上,該校長親自到工地指揮推土半小時。

當前公安機關公告稱,已歸案的嫌疑人杜某承認殺害鄧某一事,時任校長及10余人被采取強制措施。但時任校長及這10余人,在案件中所起的是什么作用,仍然是一個謎團。是杜某自己動手殺人?還是幾個人殺的?怎么殺的?相互之間如何分工?到底是涉及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共同犯罪,還是窩藏、包庇?該校長“親自到工地指揮推土半小時”,他本人或許是知情的,那當時學校其他的領導層呢?如果知情的話參與的程度如何?

二問:誰泄露了舉報者信息?

鄧某出事的起因是舉報學校操場偷工減料,不但舉報不成反而遇害,眾多網(wǎng)友不禁發(fā)出連串疑問,“是誰把舉報者的信息泄漏出去的?、“怎么就能定向泄露給了被舉報的新晃一中?”、“泄密者是不是得到報酬?”......

受害者家屬曾表示,“當年懷化市教育局曾接到一封匿名信,反映新晃一中體育工地經(jīng)濟問題,這封信轉到了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有的人無意中告訴了新晃一中校方,杜某懷疑這封信是鄧某所寫,于是對鄧某更加憎恨,加快了迫害他的步伐。”

 

根據(jù)家屬的懷疑,泄露舉報人信息的是縣教育局里的人,那么到底是哪位這么粗心大意“無意中”透露了風聲呢?如今案件曝光后,新晃縣教育局表示正配合警方調查。對于當時的縣教育局工作人員是否涉嫌違規(guī)故意泄露受害人信息?該如何追責?我們期待相關調查結果。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文章曾表示,泄露舉報者信息,不僅侵犯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更侵蝕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是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

在法律層面,我國憲法賦予公民享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刑事訴訟法第49條、刑法第308條,都針對舉報人、證人作了原則性保護規(guī)定。監(jiān)察法第65條規(guī)定,監(jiān)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竊取、泄露調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舉報人信息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

三問:警方為何16年掃不清“外圍”?

受害者鄧某的兒子在舉報信中表示,曾針對父親失蹤案向湖南省公安廳寄了有關材料,然后省廳“高度重視”,把案子又轉給了懷化市公安局,懷化市公安局接著又委派了一個新晃籍(當?shù)厝耍┑木熵撠熣{查。這個鄧警官以所謂的“掃清外圍”為由遲遲不能破案,從2003年掃到了2019年,整整掃了16年。

直到2019年4月3日,中央督導組進駐湖南開始指導當?shù)氐膾吆诔龕汗ぷ鳌?月17日,杜少平團伙落網(wǎng)。6月19日,失蹤了16年的鄧某的遺骸終于得以重見天日。市局省廳16年掃不清的外圍,中央督導組來了16天不到就解決了。

一個活人不見了,多次舉報,多次合理懷疑,案子就是破不了。在長達16年的過程中,負責調查的當?shù)鼐煸鴶?shù)次提到”掃清外圍“,“以免打草驚蛇”。這也讓眾多網(wǎng)友很是疑惑,這”外圍“究竟是什么?”、”驚的又是哪路蛇?“16年沒破案,背后是否有更大的保護傘介入、是否有人為干預?這些都需要官方在經(jīng)過調查后給出答案,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尤其要給受害者和家屬一個合理的交代。

當前,當?shù)厥锌h紀委監(jiān)委、政法委、公安局已經(jīng)分別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工作。目前,該遺骸已送上級公安機關作司法鑒定,以確認死者身份,案件也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種種疑問,靜待官方答案。

責任編輯: 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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