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探訪了濟南市泉城公園、百花公園等多家公園,發(fā)現(xiàn)部分園區(qū)內開設的餐館菜價普遍偏高。個別茶館收費之高更是驚人,一個小包間最高收費是兩小時1580元,僅提供一壺茶和兩份甜點。
記者之所以現(xiàn)場探訪公園內餐飲消費現(xiàn)狀,是因為《濟南市公園服務管理規(guī)范(試行)》于此前一天正式發(fā)布,其中明確禁止任何與公園公益屬性及服務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shù)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以及健身、美容、住宿、接待等場所;禁止將公園以參觀游覽為主要功能的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筑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這個要“還園于民”的規(guī)范文件當然會受到市民歡迎,但是也會觸動一部分人的利益“奶酪”,因此有可能在落實環(huán)節(jié)遭遇阻力和壓力。政策在執(zhí)行中能否做到不走樣,是市民非常關心的問題。記者通過探訪,對目前存在地問題做了真實客觀的報道,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
這樣的報道不僅不會給有關部門增添麻煩,反而會推動他們攻堅破難,讓好政策辦出好效果。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報道發(fā)出后不久,記者就被濟南市園林和林業(yè)綠化局工作人員移出了媒體群。該局宣傳辦主任和工作人員回應稱,“監(jiān)督是正常,但是我也有難處”?磥,該局有關人員對這篇報道很是不滿,把記者踢出媒體群不過是以示“懲戒”。
政府部門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建立媒體群的初衷自然是加強溝通、推進工作。雖然群有“群主”,但是工作群成員之間沒有尊卑之別,彼此應該以平等的姿態(tài)交流。對新聞報道有理解偏差,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工作人員完全可以找到有效的方式與記者或媒體進行溝通。而濟南市園林和林業(yè)綠化局的工作人員“移出群聊”的回應方式,不僅讓記者感到詫異,也讓公眾感到吃驚。一篇正常的報道引起一些人如此失態(tài)的反應,不免讓人猜想究竟是誰被觸動了“奶酪”,“我也有難處”的難處究竟來自哪里。
濟南市園林和林業(yè)綠化局的一項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公園和風景名勝區(qū)的行業(yè)管理工作”,這是一種權力,也是一種責任。做好這項工作需要有關人員用好媒體,與公眾形成良好互動,但是前提是善待媒體和尊重記者。一言不合就“移出群聊”,是權力的任性,也是能力的欠缺。
“移出群聊”看似是一時的不滿導致的情緒發(fā)作,其實質是政府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從官僚主義和本位主義看待輿論監(jiān)督,總想對記者居高臨下、頤指氣使,順我者可以配合,逆我者“移出群聊”甚至拉入“黑名單”。這種任性既妨礙了記者的正常工作,也影響了政府部門形象。政府部門衡量工作的最高標準是群眾滿意不滿意,而不是“群主”或者某個領導高興不高興。希望更多部門能引以為戒,在與媒體和記者打交道的過程中多一些積極溝通,少一些“移出”“拉黑”。善待媒體其實就是善待群眾,有權更不能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