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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去處皆成謎 海砂為工程質量安全埋雷

2019-05-25 00:56:22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王陽 章寧旦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 海砂應用是把雙刃劍。一方面,可完全取代或部分取代河砂,緩解河砂資源匱乏情況;另一方面,海砂中的氯離子像建筑物里的癌細胞,會造成建筑開裂、壽命減短

  ● 按照中央八部門通知,海砂開采企業(yè)應健全臺賬記錄,在銷售海砂時向運砂船舶(車輛)提供每船(車)次海砂來源證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重點查驗船舶證件、適航情況和海砂來源證明

  ● 由于生產設備落后,流程不規(guī)范,很多洗砂廠僅簡單用水撈一下,導致出廠的海砂魚目混珠。建議國家出臺對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氯離子含量進行強制檢測的規(guī)定,并制定水洗砂設備的相關標準

       5月7日,小雨。

  在廣東大亞灣惠州國際集裝箱碼頭(以下簡稱惠州國碼),車輪駛過的印痕密密麻麻,一處處小山包似的海砂堆凸起,砂船正緩緩靠岸卸砂……

  然而,這些堆積如山的海砂從何而來?是否經過凈化處理?最終又流向何處?《法制日報》記者近日現(xiàn)場采訪發(fā)現(xiàn),對于這些問題,廣東省惠州市竟然沒有一個監(jiān)管部門能夠回答清楚。

  實際上,關于海砂的開采和運輸,原建設部早在2004年9月就發(fā)布了《關于嚴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見》,要求海砂必須經過凈化處理,滿足要求后方可用于配制混凝土。

  去年10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tài)環(huán)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等8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加強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中央八部門通知)。隨后,廣東省也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tài)環(huán)境廳、交通運輸廳等7個部門的名義,轉發(fā)了中央八部門通知。

  盡管多個規(guī)定相繼出臺,特別是中央八部門通知下發(fā)半年后,海砂違規(guī)開采和生產的現(xiàn)象卻依然沒有得到遏制。

  砂船作業(yè)繁忙

  海砂來源不明

  海砂,顧名思義就是海中的砂石。作為僅次于石油天然氣的第二大海洋礦產。海砂有眾多用途,其中最主要的用途之一,就是作為工程建設的原材料。

  大亞灣,位于廣東省東部紅海灣與大鵬灣之間,是中國南海重要海灣。1993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惠州大亞灣(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行政隸屬惠州市。

  位于大亞灣的惠州港是國家一類口岸,包括東馬、荃灣、澳頭三大港區(qū),是廣東省以外向型經濟發(fā)展和大型臨海工業(yè)開發(fā)為依托的重要港口。

  經過知情人指引,記者于5月7日抵達位于惠州港的惠州國碼。資料顯示,惠州國碼主要經營范圍是建設、經營和管理惠州港荃灣港區(qū)集裝箱碼頭泊位及其相關的后勤場地,以及上述碼頭泊位的裝卸作業(yè)與設施及相關物流服務。

  在惠州國碼右邊,有一個藍底白字的“5#”指示牌。沿指示牌方向有一條小路,可供一輛貨車通過,往前走就是海邊。放眼望去,碼頭內有好幾處海砂堆,一艘砂船正靠在岸邊忙著卸砂。

  記者正要靠近卸砂的砂船,被崗亭里的保安攔住,“里面是作業(yè)區(qū),只有經過登記的車牌才能進去”。

  記者佯裝是來買砂的,保安說碼頭不能交易,“如果要買砂,就到惠州國碼對面的砂場去買”。

  在惠州國碼的馬路對面,有一家掛牌的“興益豐砂場”。沿著疏港大道往前走,還有幾家不知名的砂場。在堆放的海砂里,可以看到許多貝殼殘片。

  知情人告訴記者,每天,這里都會有幾百輛車將海砂運往各地。

  惠州大亞灣開發(fā)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鐘進尚告訴記者,大亞灣以前有10多家砂場,經過清理整頓后,現(xiàn)在只剩下3家了,“至于有的砂場沒有掛牌子,這個不屬于工商部門管。只要砂場實際經營的范圍和工商登記的一致就行了”。

  惠州大亞灣開發(fā)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科一名肖姓科長補充說,目前砂場的砂,基本上是由東莞、珠江口等地海運過來的,主要銷到本地的攪拌站,“目前,國家沒有規(guī)定海砂不能買賣。市場監(jiān)管部門主要負責經營主體的監(jiān)管,看是否屬于無照經營。至于海砂是從哪里來的,海事部門應該最清楚,因為運砂船到港后要報關。”

  惠州大亞灣海事處副處長張丙軍說,所有船舶進入港口,確實都要通過手機向海事部門報關。但海事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以及進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海事部門只管船,不管貨。至于是海砂還是河砂,以及砂是從哪里來的,都不屬于我們的管轄范圍”。

  據(jù)張丙軍介紹,在2018年全年,惠州大亞灣海事處共處罰運砂船59宗,罰款30.4萬元。2019年1月至今,共處罰運砂船58宗,罰款59.2萬元。“所有處罰并非是因為運輸海砂,而是違反船舶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張丙軍說。

  記者在一份對飛達178散貨船的處罰資料中看到,船主為安徽華辰船務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從福建廈門運砂出發(fā),4月18日到達惠州港。因安徽華辰船務有限公司未按規(guī)定報關,惠州大亞灣海事處對其處罰2.3萬元。

  部門相互推諉

  誰來核查存疑

  按照中央八部門通知,違法違規(guī)使用海砂,會因氯離子含量超標造成鋼筋銹蝕,給建設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帶來隱患,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地方各級相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開采、非法運輸銷售、違規(guī)使用海砂等行為,加強對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同時,中央八部門通知,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海砂開采許可管理,督促海砂開采企業(yè)和個人按照批準的范圍和方式規(guī)范有序開采海砂。海砂開采企業(yè)應健全臺賬記錄,在銷售海砂時向運砂船舶(車輛)提供每船(車)次海砂來源證明。

  5月9日,記者來到惠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一名趙姓副主任對記者說,與海砂相關之事與住建局無關。

  記者拿出了中央八部門通知,這名趙姓副主任仔細看過后說,根據(jù)文件,住建局只管攪拌站等生產企業(y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記者應該到惠州大亞灣開發(fā)區(qū)的住建局去采訪”。

  據(jù)惠州大亞灣開發(fā)區(qū)住建局建設工程管理辦公室主任張利生介紹,大亞灣有4個攪拌站,目前停產了一個,還剩下3個。對于海砂管理,住建部門只是末端管理,也就是說,所有砂石只有到了建筑工地和攪拌站,住建部門才介入調查。“至于砂石從哪里來,到哪里去,我們都不管。海砂和河砂最本質的區(qū)別,就是氯離子含量。因此,無論是海砂、河砂,還是機制砂,只要檢測氯離子的指標不超標就行了。”張利生說。

  惠州大亞灣開發(fā)區(qū)住建局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一名朱姓站長向記者提供了一份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9日檢測中心(砂氯離子含量)檢測情況統(tǒng)計表。統(tǒng)計表顯示,惠州大亞灣開發(fā)區(qū)的工地和攪拌站,經過847次送檢、抽檢,不合格數(shù)和不合格率均為零。

  在惠州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羅輝告訴記者,在國家和省級層面,自然資源部門有海砂管理的職責。“但這輪機構改革后,市一級的自然資源部門沒有了管理海砂的職責。事實上,我們也從來沒有管過海砂的事。”羅輝說。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惠州市自然資源局機構改革掛牌后,惠州市國土資源局大亞灣區(qū)分局還沒有掛上新的牌子。惠州市國土資源局大亞灣區(qū)分局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大隊長陳偉峰說,惠州港的海砂,絕大多數(shù)來自于外地,“到了惠州港的海砂,已經進入流通領域,不屬于國土部門的管理職責”。

  同樣,惠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掛牌后,惠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大亞灣區(qū)分局也沒有掛上新的牌子。惠州市環(huán)境保護局大亞灣區(qū)分局副局長廖遠光說,環(huán)保部門主要負責海砂開采的環(huán)評工作,由于惠州港的海砂都來自外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我們不能到外地的開采點去執(zhí)法”。

  按照中央八部門通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海砂運輸船舶的檢查,重點查驗船舶證件、適航情況和海砂來源證明。

  惠州市交通局法制室一名吳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惠州市交通局不管海上的船舶,目前主要是聯(lián)合交警部門在陸地上查車輛的超載超限,“如果是;返能囕v,我們也要管。但海砂是普通貨物,如果不超載超限,我們也就不管了”。

  據(jù)惠州市交通局港口管理科科長陳湘粵介紹,港口管理科的職責是辦理港口經營許可證,對碼頭的建設進行管理,同時對非法裝卸進行整治。“至于海砂的來源,我們沒有辦法查清楚。記者要想了解海砂的來源,可以去找海事部門。此外,也可以去找碼頭了解,因為他們要收取碼頭堆放費用。”陳湘粵對記者說。

  按照陳湘粵提供的號碼,記者聯(lián)系上了惠州港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林麗濱。林麗濱告訴記者,他們只負責砂石在碼頭的堆放,并收取碼頭費用,沒有必要了解海砂的來源,“即使知道了海砂的來源,這也屬于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不能隨便對外泄露”。

  據(jù)知情人反映,目前堆放海砂最多的,應該是惠州國碼。每噸海砂按21元收取費,每月收取的裝卸費多達數(shù)千萬元。陳湘粵稱,惠州國碼立項審批的是集裝箱專用碼頭,卸載散貨不符合規(guī)定,“我們已責令惠州國碼停止此項業(yè)務”。

  強制檢測缺位

  海砂魚目混珠

  近年來,國家禁止江河湖泊采砂的政策力度越來越大,天然砂價格暴漲且供不應求。

  惠州市水務局公布的材料顯示,惠州市每年砂石需求量約為720萬立方米,而目前本地有資質采砂企業(yè)的日銷量僅為0.2萬立方米,本地河砂僅能滿足需求量的6%。

  與此同時,河砂價格節(jié)節(jié)攀高,一立方海砂的價格只有河砂價格的一半。海砂和河砂,價格每立方相差百元。河砂遠不能供應,使用海砂是必然的結果。在知情人提供的一則購砂信息中,記者看到:1噸起至199噸,每噸售價86元;200噸至499噸,每噸售價85元;500噸至1499噸,每噸售價84元;1500噸至2499噸,每噸售價83元;2500噸至3499噸,每噸售價82元;3500噸以上,每噸售價81元。注明“以上砂價僅限于水泡砂”。

  記者以需要600噸水泡砂為由,打通了發(fā)布購砂信息負責人的電話。對方告知砂場就在惠州港的對面,“如果一次性地將600噸砂運走,每噸價格可以降低1元”。

  知情人告訴記者,所謂水泡砂,實際上就是海砂。如果真要把海砂中的氯離子含量降低,就得經過反復多道的淡水沖洗,這樣一來成本會很高,“目前,整個惠州市沒有批準成立一家從事水洗砂的企業(yè)。絕大部分的海砂是用海水沖洗,簡單過濾掉一些貝殼類等物質”。

  我國擁有漫長的海岸線和廣闊的淺海,海砂資源豐富。但海砂屬于國家控制的資源,開采經營權的砂場要通過招標獲得。記者從廣東省政府的一份《關于做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身上供應保障工作的會議紀要》中獲悉,截至今年3月,廣東全省只剩一個海砂采區(qū),年供應量僅200萬立方米。

  相關文件顯示,廣東省全年用砂總量為8000萬至1億立方米,其中河砂占比18%、機制砂占比12%、海砂占比70%。以廣東省全年用砂9000萬方折中計算,海砂用量達6300萬方。

  《法制日報》記者采訪得知,隨著河砂資源的枯竭和限采,建筑用砂的需求量又在不斷增加,建筑用砂供需矛盾越來越激烈,一些沿海地區(qū)開始加快海砂的開采。在廣東建筑材料市場,建筑使用海砂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

  據(jù)業(yè)內人士反映,海砂應用是把雙刃劍,一方面,海砂可完全取代或者部分取代河砂,緩解河砂資源匱乏情況;另一方面,海砂中的氯離子,就像建筑物里的癌細胞一樣,會造成建筑開裂,壽命減短。“因此,如何科學、規(guī)范、合理地淡化、使用海砂,顯得尤為重要。”

  按照原建設部發(fā)布的《關于嚴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見》,對鋼筋混凝土,海砂中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6%。若必須使用海砂時,則應經淡水沖洗,其氯離子含量不得大于0.02%。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現(xiàn)有建筑材料的檢測分兩種,單一材料檢測和混合材料檢測,海砂單一檢測可能氯離子超標,但制成混凝土檢測則可能達標;現(xiàn)在達標不意味著未來也達標,因氯離子釋放是動態(tài)的,“此前被曝光的項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都混入了海砂,但檢測都合格,反映了監(jiān)管環(huán)節(jié)的缺失”。

  相關專家稱,在國家工程驗收標準中,并沒有要求對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氯離子含量進行強制檢測。此外,目前大多數(shù)海砂凈化,只靠原始的晾曬或沖洗。由于生產設備落后,流程不規(guī)范,很多洗砂廠只是隨便用水撈一下,導致出廠的海砂魚目混珠。

  “因此,建議國家出臺對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氯離子含量進行強制檢測的規(guī)定,同時制定水洗砂設備的相關標準。”這名專家對記者說。

責任編輯: 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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