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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當庭認罪

2020-12-16 00:36:03 來源: 上觀新聞 作者: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

 

周庭、林朗彥及黃之鋒(圖源:香港中通社)

據(jù)港媒報道,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他們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組織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罪。

3名被告均為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2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fā)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并征詢律師意見后,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訊會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聲稱,3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

據(jù)此前報道,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jīng)批準集結罪,周庭承認控罪并同意案情后,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將其案件押后到審訊的最后一天再訊,屆時再求情和判刑。而當時,黃之鋒與林朗彥并不認罪。

早前《人民日報》評論稱,

“香港眾志”這一組織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禍港“新生代”。“眾志”主張“自立”但內外勾結,假托“自決”,對網(wǎng)民顛倒黑白,對青年極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獨”活動。

“香港眾志”曾因“自決綱領”不符基本法而斷絕議會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為這些棄子提供了“廢物利用”機會。從拜見外國政要并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國國會通過涉港法案,再到竄訪外國賣慘乞憐、尋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們最常用的套路。

責任編輯: 孫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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