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在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tǒng)李明博(前左)走出私宅。(圖片來源:新華網(wǎng))
當?shù)貢r間22日晚,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總統(tǒng)李明博簽發(fā)逮捕令。李明博被捕前在臉書發(fā)布了一封親筆信,他在信中稱,自己有“內疚感”,他不怨恨任何人,覺得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錯。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這封親筆信共3頁,寫于21日凌晨。李明博在信中還表示,過去的10個月,他經(jīng)歷了難以忍受的痛苦,希望他的被捕能減輕其身邊人和家人的痛苦。
據(jù)早前報道,李明博涉嫌收受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503.3萬元)的巨額賄賂和秘密籌集33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9億元)資金并進行洗錢,檢方表示,已經(jīng)掌握足夠多的壓倒性證據(jù)。而李明博14日到案時,只承認收受情報機構提供的1.0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3萬元)賄賂,而對于檢方的其他指控基本予以否認。
李明博1941年出生于日本大阪,2008年至2013年擔任韓國總統(tǒng),他也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后,韓國憲政史上第4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