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電商平臺搜索主編二字出現(xiàn)多個相關搜索結果(圈中)
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媛)涉及醫(yī)療、旅游、教學、外國文學、經濟學等多個領域數(shù)十個學科著作均可“掛名”。某電商平臺可搜到數(shù)百個“期刊發(fā)表”“論文發(fā)表”等商品的鏈接。某電商平臺賣家保證“主編絕對可以在網上查得到,我們都是正規(guī)的書號。”“掛名主編”生意明碼標價:第一主編1.1萬、第二主編8500元、第三主編7500元;國家級的書號費用要高一些,省級的低一些。
教材,尤其是優(yōu)秀教材的編寫往往需要很多專家的群策群力、長時間打磨才能出版,而主編則是主持教材編寫的人,不僅要出思路,還要親自動手書寫重要章節(jié),統(tǒng)編全書,有時還要聯(lián)系各路專家組成編寫班子。而記者近日發(fā)現(xiàn),主編也可造假,這種“掛名主編”不必自己動手,也不必動腦,只需要出錢。
現(xiàn)象
不參與編寫也能當主編
《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掛名主編”并進行搜索,發(fā)現(xiàn)了數(shù)百個“期刊發(fā)表”“論文發(fā)表”等商品鏈接,其中的內容大多是“出書”“教材掛名”“副主編掛名”等等。
隨后,記者在一家學術專著網站首頁看到了這樣的介紹:“學術專著最大的2個特點:一是印量少。絕大部分的學術專著印量通常在50-200本內,均達不到印刷廠的批量印刷下限。二是對出版時間有嚴格要求。學術專著不僅是發(fā)布學術成果,更多作者需要評職稱使用。這就要求必須盡快按時出版,以免影響職稱評定。我單位專注于學術專著出版,專業(yè)的出版團隊提供高質量的編校排設印等出版服務。常年密切合作的出版社資源提供更快更及時的出版保障。”該網站還有數(shù)個在線QQ客服。
在另一家出書網站上,記者看到“招聘副主編”的字樣,堂而皇之地做起了“掛名主編”的生意。
在這個網站上,相關負責人發(fā)給記者的出書列表的照片上,僅教育學就有十余種之多。
“這都是正常出的書,只是不在書店賣而已。”一網站負責人表示。
體驗
不同級別主編價格不同
“一般來說,出版社對一本著作的署名權是由作者來提供的,比如說我是主編,我報計劃的時候先報主編的名字,而并不需要報副主編的名字。當書完成編寫后,再根據情況進行署名,這期間就有一個漏洞,比如說我可以賣掉副主編的掛名。”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教授王余光表示。
《中國科技論文》主編李志民表示,有的出版社人員少,出書的時候就委托一些中介機構,有些中介就變成了不法商人。
記者發(fā)現(xiàn),雖然都是掛名主編,但主編名次不同、書號級別不同,價格也不同。
記者隨后跟某電商平臺賣家聯(lián)系后,賣家要求上QQ私聊。
“每個主編的價格是不一樣的,一般有前三主編,看你要第幾的位置,第一主編1.1萬,第二主編8500元,第三主編7500元。”賣家表示。
記者隨后又聯(lián)系了多個賣家梳理后發(fā)現(xiàn),第一主編價格平均在9000元到12000元之間,第二主編在8500元到10000元左右,第三主編價格為7500元,副主編價位在1000元到3000元。
另外,“主編絕對可以在網上查得到的,我們都是正規(guī)的書號。”賣家表示。為打消記者的懷疑,一賣家還向記者展示了他們的通用模板——“作品簽約合同”。在這份圖書委托出版合同中,記者看到,甲方委托乙方通過第三方出版社辦理該作品的有關出版業(yè)務。甲方可提出主編位置、署名方式、內容刪改等具體要求。乙方承諾本教材合法、正版,如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原因
掛名主編多為評職稱
有專家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作者的署名權不可轉讓,像這種買賣署名權的行為風險極大。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姚歡慶表示,掛名主編其實并沒有參與著作的編寫,如果真正的著作權人要求掛名主編或者掛名副主編承擔責任,那么掛名者應該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等。
這些掛名的教材既然很少在市面上流通,還有可能面臨觸犯法律,那為什么還會有人鋌而走險,去花大價錢買這個“掛名主編”呢?
在部分商家的宣傳廣告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字眼,“在很多單位,出書掛名和發(fā)論文一樣,是獨立加分項目。假如其他人有著作,你的論文即便滿分,那么別人額外有出書項目加分,你也可能被超越和淘汰。我們每年和上百家出版社合作,涉及所有學科的所有位置;所以,與我們合作,你可以最快速度、最低價格實現(xiàn)加分晉升的目的。”
“我們都做這么多年了,它就是正常出版,然后這邊有寫手寫稿子,然后找人掛名。你就拿去評職稱就行。”某售賣掛名主編的網站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可見,在賣家口中,許多買家購買“掛名主編”是為了評職稱。記者在多個省份和高校關于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條件的文件中,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具體要求:對于本科院校教學為主型教師,正式出版學術著作、譯著或參編省級以上統(tǒng)編、規(guī)劃教材可作為教科研成果。
“有些因為學校任務分配的不一樣,可能有些人側重于教學,有些人側重于科研,這些老師因為學校崗位不同,我做教學我就沒有時間搞科研,我教學怎么來評價,對于教材列入職稱評審,也是一種對積極參與教學的人的一種鼓勵。”李志民表示。
影響
踏實寫教材 老師叫冤
據記者了解,目前,國內多數(shù)高校的教師崗位主要分為三類:教學科研崗位教師、專任教學崗位教師和專任科研崗位教師。教材主編作為職稱評審條件主要集中在對教學崗位的教師評定上,但花錢就能買到的主編掛名,卻傷害了真正認真寫教材的教師。
“正常我們出一本教材,至少也是一兩年時間,而且是教研室許多教師一起出一本教材。如果花錢買的話說實話對于踏實寫教材,踏實想教好學生的老師來說挺不公平的。”廣州某高校老師表示。
“掛名出書”侵蝕職稱成色
一旦職稱評定的標準和體系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就容易出現(xiàn)對待學術成果重數(shù)量不重質量、重形式不重內容的情況。
掛名出書的影響,不僅在于使職稱與金錢掛鉤、違背職稱評定的初衷,更在于形成一種投機取巧的氛圍和環(huán)境,進而對學術研究乃至其他專業(yè)領域的風氣產生消極影響,消耗那些老老實實做學問、干事業(yè)者追逐夢想的激情和勇氣。
職稱改革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也不可能“一放解千愁”。評審權放下去,如何避免高;蛏鐣M織發(fā)生權力尋租現(xiàn)象?如何既保證評價標準的多元化,又兼顧標準和程序的科學性、合理性?如何對高校等社會組織的職稱評審工作進行有效監(jiān)督?這些問題提醒我們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審的體制機制,在制度設計中加強對細節(jié)的關注,把評審的全過程放在陽光下接受監(jiān)督。
我們常用“著作等身”來形容一個人學識淵博,而掛名出書的現(xiàn)象啟示我們:真正重要的不是數(shù)量等身,而是質量等身。職稱評定本質上是為了展現(xiàn)一個人真實水平和素養(yǎng)而設定的評價體系,只有健全評審機制、理順工作方法,才能在大浪淘沙中留得真金,激勵各個領域的人才為社會發(fā)展做出貢獻。
建議
人才評價體系待完善
“掛名主編”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不僅傷害了踏實做學問的教師,專家認為,也暴露出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對人才評價的標準過于單一,職稱對高校教師的影響太大。
“待遇跟職稱是掛鉤的。如果你評不上教授,你的工資就低,你評上教授工資就高。”王余光表示,同時,職稱跟獲取的一些資源也有關聯(lián)。
《中國教育在線》總編輯陳志文表示:“我們對任何人才的評價一般來講都是定性評價加定量評價,可是因為人情,因為誠信等等復雜的原因,導致我們在對人的評價上很難完全把定性評價也就是主觀評價放進去,因為爭議會很大,因為會有失公平。那么這樣就導致我們在現(xiàn)實中大量用的都是定量評價,定性評價只存在于理論上。你是教授就占便宜,這一項是有連帶關系的,如果職稱低了的話你就很吃虧,所以老師們很看重這個。”
嚴控書號切斷利益鏈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職稱評審權限不斷下放,去年10月20日,教育部、人社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jiān)管暫行辦法》指出,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學?山Y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校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和操作方案等,明確職稱評審責任、評審標準、評審程序。職稱論文不再“一刀切”,為高校“松綁”。專家建議,高校在進行職稱評審改革的過程中也要擔負起應有的責任。
李志民表示,如果們評審職稱的機構能夠負責的話,是很容易發(fā)現(xiàn)掛名主編的事實的。“他提供的教材你學校用了嗎?我們學生用的是不是這樣的教材,事實上是很容易來識破這種真書號假教材的,而且更多的應該開展公開的評價,用公開的數(shù)據,你的學術影響為什么不可以在網上查。比如說我們學生培養(yǎng)的數(shù)量、質量,也可以作為重要的指標。”
同時,專家指出,要想切斷“掛名主編”交易中的利益鏈條,還應從出版端嚴控書號,加大對造假的懲處力度。
專家表示,要加大懲處力度,加大造假者付出的代價,這樣也會導致一些人不敢去鋌而走險。